全球化与贸易保护:自由贸易助力经济复苏

2010年04月08日 8:54 949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反制措施
  中国是数一数二的贸易大国,也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的受害者,但我国在与他国的贸易争端中较少使用贸易报复措施。
  九三学社中央认为,这会使得别国政府和企业忽视了中国采取断然措施保护自己利益的决心,从而造成中国企业软弱可欺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别国对我国的贸易保护主义。
  也有专家开始呼吁,面对针对我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嚣张气焰,我国应该采取强硬态度,包括实施贸易报复等措施保护本国利益。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贸易伙伴对华不断挑起争端的形势下,我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被动应对,而是需要更多地准备贸易报复、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反制措施。
  2010年我国商务部发布的第1号公告,便是在反倾销争端中明确立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次“亮剑”。公告中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梅新育也强调,我们实施贸易报复等反制措施的目的不是发动全面的贸易战以图出一口恶气,而是要遏制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倾向,从而为国际贸易创造更平稳、更可预期的环境。
  “假如让贸易伙伴国的国内公众看到两败俱伤的现实风险,保护主义势力在贸易伙伴国内的鼓动能力将大大削弱。”梅新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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