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作坊式合适了结

2010年03月29日 14:58 122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新闻图片201022915131269846063687_5217.jpg


  对规范的要求,企业能不能做到?非正规的作坊能否就此顺利退市?行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要哪些政策上的支持?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湖南万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宇平博士。
  提高准入门槛
  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淘汰落后处理工艺
  近年来,伴随着电器电子产品的普及,废弃电器电子处理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行业起步较晚,相关主管部门尽管有了引导政策,但对具体处理方式、程度等要求一直未明确,导致行业处理技术和设备花样百出、良莠不齐。而不少从业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采取的处理方式大多轻视甚至忽视了拆解处理过程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使得整个行业的发展一直未能走上健康之路。
  比如知名的电子废物集散地——广东省汕头贵屿镇,大多采用煤炉烘烤电路板,脱离元器件后,再用焚烧、酸浸等方式获取有价金属。而剩余的低价值、难处理的非金属类物质则随意抛弃,造成对土壤、水体和动植物的严重污染。
  对此,张宇平认为,环境保护部此次发布实施《规范》,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运输、贮存、拆解、处理、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要求,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了规范的指令。“《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将企业的处理行为纳入严格、有效的控制范围内,也为地方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行为提供了具体政策依据,有利于促进企业和行业的规范发展。”
  “《规范》中提到禁止露天焚烧,禁止使用冲天炉、简易反射炉等设备和简易酸浸工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旗帜鲜明地指出要淘汰落后处理工艺。”张宇平告诉记者,《规范》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提出的要求时,使用了“禁止”、“应当”、“不得”等词语,从制度上提升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利于加强行业环境保护。
  此外,《规范》中还提到应当预先取出零件、元器件等材料,给企业提出了中肯、可行、合理的要求,利于企业领会和掌握处理技术。“既表明了《规范》要加强环境保护、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坚定立场,同时又考虑了实际情况,为企业拆解处理行为提供了合理建议,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实际。”张宇平说。

 

[1][2] [3] [4] [5]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