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回收作坊式合适了结

2010年03月29日 14:58 1229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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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对“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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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信部统计,去年我国手机产量6.2亿部,微型计算机1.82亿台,彩电9966万台,家用空调8153.27万台,家用电冰箱6063.58万台,家用冷柜1258.03万台,家用洗衣机4935.84万台,微波炉6038.21万台,家用电热水器1989.24万台。2009年,电器电子产品总量已经达11.8亿台之多,与往年相比增长幅度明显。
  现代电器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给社会环境与资源回收带来了新的课题,也给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以计算机为例,其成分包括:钢铁约占54%、铜铝20%、塑料17%、线路板及其他1%,而线路板含有金、银、钯等贵金属。只要加以循环利用,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将会变废为宝、变身不用开采的新型“矿产资源”。
  目前,由于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产业尚未成形,存在大量报废电器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正规渠道处理、行业急缺先进成熟处理工艺技术等问题,大量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主要通过简易、低效、不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提取完有价资源后,剩余的有毒有害物质随意排放,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健康。
  据了解,这种现象虽然已经受到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但是由于资金、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的制约,有关部门指定的一些拆解企业举步维艰,每年处理的产品数量有限。
  目前,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处理电子垃圾的责任已由纳税人与当地政府转移至生产商身上。比如,早在2002年,欧盟通过WEEE指令(即电气电子设备废物指令)要求生产商于2005年8月之后开始承担回收其品牌的电子垃圾的责任,尤其是经济上的责任。一些跨国电子企业不得不开始更改产品设计,使产品在弃置和回收时,工人可更容易、更安全地拆解回收。
  我国有关废旧电子垃圾的回收法规正在加紧跟上。去年初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将有法可依,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即生产者及其销售渠道回收其废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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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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