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透露资源税改革方案已上报至国务院 或年内出台

2010年03月04日 11:24 91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重建征收目的是首要需求
  对于资源税改革可能的走向,杨志勇认为,资源税的定位会发生改变,从现行的资源税是一种调节贫富矿级差收入的税变成一种促进资源有效综合利用的税。
  据了解,从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实施以来,尽管国家曾对资源税进行过多次调整,但现行资源税税收政策仍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暴露出一些亟待改革的问题。普遍认为,现行资源税除了不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之外,还表现出征收范围窄、税率水平偏低等问题。
  从征收范围来讲,目前只是对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盐等几种资源征收资源税,草原、森林、水资源等许多资源都没有纳入征缴范围。
  对此,丁芸建议,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先考虑将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待时机成熟,再将其他资源,如河流资源、湖泊资源等资源纳入资源税的税收范围。
  不仅如此,“现行资源税税率水平偏低。以煤炭为例:原煤价格最高已经达到每吨1000多元,而资源税每吨只收几块钱。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方式,反映不出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的变化。”朱青说。
  对此,丁芸也认为,应确定合理的资源税税额,调整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根据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点,应当取消资源生产环节的产品税,改变现行资源税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依据计算税额的方法。”
  “对于那些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课以重税,通过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上调税额来引导资源利用企业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同时将税额与资源回采率挂钩,将资源回采率和环境修复指标作为确定税额标准的重要参考指标,以促进经济主体珍惜和节约资源,保证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丁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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