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要求13家企业储备50万吨电解铝

2009年05月07日 9:41 423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5月7日消息,为最大程度减轻金融危机对铝工业的冲击,发挥铝工业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昨日,河南省发改委下达计划,要求13家企业储备50万吨电解铝,储备期限6个月,财政将安排1.5亿元补贴企业的利息。
  此次储备按照“企业自愿、银行贷款、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实际,分批实施,动态管理。储备增值收益和市场风险均由储备企业承担。省和地方财政安排储备利息借支总额1.5亿元,储备规模50万吨,储备期限6个月。自愿参加此次储备的有13家电解铝生产企业,其中,郑州市企业4家,分别为河南省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发祥铝业有限公司、郑州龙祥铝业有限公司、河南永登铝业有限公司。
  省发改委规定,企业按计划储备电解铝期间所发生利息,由地方财政对承贷银行直接支付,企业凭银行出具的相关手续作负债处理。利息借款由省级财政负担2/3,地方财政负担1/3,省级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财政拨付给地方财政部门。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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