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口阴极铜、铝锭交割必备单证的通知

2008年01月29日 0:0 446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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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精炼铜和电解铝的进口关税调整为0。为便于进口阴极铜和铝锭的交割,根据我所交割细则的相应修改条款,对进口交割商品的必备单证作如下调整:
        2008年1月1日后进口的阴极铜和铝锭申请仓单注册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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