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法律武器,参与资源战争

2009年04月10日 11:28 545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彭琰专栏

       资源,包括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资源战争,是对原生资源的抢夺和开采,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和加工的技术升级和大量储备的战争。
  翻开资源大战的历史,没有哪一个发达国家不是将抢占资源战略的目标、方案和手段纳入立法的范畴,基于系统的一揽子的法律和法案,鼓动和支持全国民众保存本国土的资源,极力抢夺和开发他国领土上的资源,以保持资源产品最大数量的储备,以保持国家经济的长期安全和稳定发展。
  美国卡特总统将资源提高到了道德战争的高度,1980年,美国颁布了《能源安全法》、《物资和矿物原料国家政策、调查和开发法》、《深海底固体矿产开发法》、《可再生能源法》、《防务生产法修正案》、《美国合成燃料公司法》、《生物能源和酒精燃料法》,1982年,《颁布国家物资和矿物方案》《太阳能和能源节约法》、《地热能法》,这些方案旨在强调,冷战实质上是一场资源大战,美国执行资源高储备计划,当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时,不会因为缺乏关键性原料而受到削弱。
  1992年,美国颁布了《能源政策法》,目的是制定一套全面的国家能源政策,以期“渐进和持续地以低成本高效益和对环境有益的方式提高美国的能源安全”。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一审:任飞

二审:淮金

三审:孟庆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