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公布《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

2009年03月26日 15:50 43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近日,国家环保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批准了《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 466-2009)

责任编辑:lz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