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风云录:河南栾川县的钼矿资源争夺战

2009年03月03日 8:33 2655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作者:

  淘金者
  曾经的点石成金的奇迹被当地农民演绎到了极点,通常他们拿一个小小的铁锤,攀援于露天矿坑之间,在一片堆满了暗褐色、晶莹闪烁着银光的石头堆中,熟练地将附着在岩石上的精矿敲击下来,用编织袋或者人力车搬运回家。在钼价飞涨的年份,拾荒者们手中随处可见的一块馒头大的钼精矿,拿去卖给私营选矿厂,就能换回一张百元大钞。
  拾荒者千方百计进入矿区,通过废弃、封停的洞口进入露天采矿区盗窃钼矿石,而那些未经批准私开乱挖的矿口和私建的小型选矿厂更是比比皆是。在矿区的排渣场,川流不息的巨大矿石自卸车向山下排渣,数百斤的矿石倾巢而下,巨大的轰鸣声响彻不绝。即使面临随时可能被飞石击中的危险,在当地最大的洛钼集团排渣场,最多的时候每天也有数百名捡拾矿石的农民,虽然每年均有不幸者被巨石击中不治身亡,但那些得以逃脱的人们则幸运地速成为百万富翁。
  栾川钼矿的价值最初在1969年8月被大规模发现,由当时的国家冶金部投资2000余万元兴建,名为“698矿”,后下放给河南省政府直接管辖。1971年,栾川县成立钼业公司,其原本是为698钼矿配套提供钼酸氨,后来在当地也开了选矿厂。1988年,省市政府主导了当地钼矿企业的合并,统一交给洛阳市政府管理,成立了洛阳栾川钼业公司(后改制上市为洛钼集团)。
  一次又一次巨大的爆破见证了栾川采矿业的勃兴。2003年11月25日,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洛钼集团所在三道庄矿区实施了15000吨/日露采扩建工程的首期爆破。这次史无前例的爆破炸药用量达10节火车车皮,将一座高达六百多米的山梁顷刻间夷为平川。一年之后,一次规模更大的爆破则将炸药用量的纪录再次刷新,超过20节火车车皮的炸药被消耗,爆岩量超过300 万吨。
  但在栾川龙沟钼矿董事长李松峰印象中,好年景更像是转瞬即逝的流星,大多数从事钼矿开采的矿主们早已习惯了80%时间亏损、20%时间暴利的现实,但通常20%的短暂春天所带来的收益却足以让人捱过漫长的寒冬。戏剧性的转机在2004年出现,以含量45%的钼精粉为例,其价格以火箭般的速度蹿升至每吨27万元,短短半年间上升了15倍,简直就像从地上捡钱一样。当地一名矿主花费两亿元投资不到一年的选矿场,在短短数月就奇迹般地收回了成本。
  不过,对于在勘探方面稍有知识的人来说,这项外表光鲜的事业并不能长久持续,更像是在摸彩票:它可能带来持久的利益,也可能是昙花一现的奇迹。如果说矿石造就了不可计数的百万富翁,它却更多地让有钱人沦为穷人。大多数投机者并不想建立长久的采矿和选矿设施,在浮躁的气氛下,人们期待尽可能快地发现富矿,将之迅速套现。由于洞采的原矿品位通常均在0.3%至0.4%之间,而露天开采则仅有大约0.1%,掘金的矿主们更青睐洞采的开采方式,即使这种开采方式意味着巨大的浪费—品味较低的矿藏以及其伴生的有用矿物则被毫不留情地废弃掉。
  自1980年代以来,栾川县一下冒出许多钼矿企业,采矿秩序混乱。这些企业在改制前大多为乡镇企业,围绕着这块富含利益的地区,上演了不止一起你死我活的争夺战。在拥有完全主导权的当地政府面前,得利者必须兼顾推土机般的力量以及拳击手的平衡感。
  在当地人看来,已过天命之年的成凌矿业董事长郭焕成显然是政府公关最惨烈的失败者。农民出身的郭,其第一份工作就在698矿,之后在1984年创立了成凌公司的前身西沟钼矿,这是栾川县第一个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郭拥有两个矿区的采矿许可证,很快跻身当地最富有的企业家之列。尽管郭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与政府官员们的关系,但20多年间,郭的成凌钼业还是先后3次被政府关停。
  “矿山给我带来财富,但也有无穷无尽的噩梦。”郭焕成告诉记者。一般而言,所有新生的亿万富翁们醉心于构建华屋广厦,把办公室装饰得富丽堂皇,但栾川的日进斗金的矿主们却对之无一例外地选择低调回避。栾川龙沟钼矿董事长李松峰的办公室在一栋既粗劣又丑陋的建筑里,甚至连一个牌子都没有挂。在李的漆皮尽落的办公桌上,平铺着众多建筑效果图,那是李的下一个玩具:一个名为伏牛山滑雪度假乐园的巨大投资项目。而另一位民营矿主—富川矿业董事长滕尚福的办公之地也蜗居在一片低矮的楼房内,你很难想象这家公司曾位居2007年度中国私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的第14位,当年上缴的税款就超过两亿元。
  这种低调可以被理解为隐忍的结果,其背后隐藏着众多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民营采矿业在栾川正被逐步边缘化,活下来的都夹着尾巴做人。”李松峰说。李出生于1953年,在当地被视为“能人”,他先后做过出纳和石油公司的经理,这种平淡无奇的人生直到1986年才被打破。他追随父亲一起在上房沟矿区腹地开矿,当时艰苦程度堪称惨烈—人们用钢钎锤子在坚硬的岩石上手工钻孔,自己配制炸药,之后将矿石从陡峭的山崖上用人力车运送下来,一不小心就会被飞溅下来的岩石击得鲜血直流;其栖身之所只有草棚,吃的也只有馒头和咸菜。
  这段经历显然极大地磨砺了李。李的故事折射了民营矿主们的无奈和心酸。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之初,当地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个人开矿,一时间冒出的大大小小的矿山企业总数超过600个,戴红帽子的只有日后的洛阳钼业(2.82,-0.10,-3.43%)和钼都矿业。当时,采矿管理权管辖极其简单随意,只要县一级地方政府的地质矿产部门批准备案,按照政府规划在指定地方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即可生产。采矿许可证的产权意义和概念在那时并不普及,办理合法手续和证件则难上加难。1980年代末期,当地政府第一次着手对境内矿山进行整顿,但最终只给予两个规模较大的国有钼矿办理了采矿证:洛阳钼业所辖三道庄钼矿区和钼都矿业所在的上房沟钼矿区,另一处的南泥湖矿区作为后备资源予以保护。
  根据当时的矿产法规定,只要符合法定主体资格,无论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均可成为采矿权主体申请办理采矿证。但当时县里的态度是对乡镇集体企业以及私人企业申请采矿证不予支持,李松峰试图数次前往办理相关证件,均被劝止。李称,这就导致在两大国有矿山拥有采矿证的前提下,一张采矿证下拥有多家采矿实体的奇怪格局就此产生。“矿主们大多数农民出身,文化程度不高,对无证采矿的后果并不知道有多严重,否则估计所有人都会抗争。”李后悔不迭。李的龙沟钼矿公司也作为子公司挂靠在钼都矿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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