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派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2005年01月19日 12:19 7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国资委将派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国资委日前决定,由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企业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严格控制的行业收购活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收购活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监事会结合2004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一并对中央企业收购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收购活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严格遵守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关规定,以及境外收购活动在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前是否报经国资委同意。二是企业收购活动是否符合“突出主业”的原则,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收购对象的生产经营业务与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关联度;收购前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慎重决策、有效规避风险;是否存在与其他中央企业竞购同一收购对象的情况。三是各中央企业完善收购活动管理制度的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中央企业的集团公司(母公司)。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收购活动的检查,由集团公司(母公司)实施。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