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案)的通知

2007年03月21日 0:0 54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各会员单位、各注册品牌产品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期货交割商品的管理,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有关规定,本所对原有的《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暂行规定》作出了修订,现决定于发文之日起实施。 

      原已在LME注册的,并取得本所交割认可的国外铜、铝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应在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提交相关注册资料,并经本所审核后取得注册资格。逾期未通过本所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国外铜铝生产企业拟新增申请本所注册品牌的,按本规定办理。 

       已申请我所锌注册品牌的国内外企业,请尽快提交完备资料并完成相关手续。


专此通知。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