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和电监会将对落实差别电价情况进行督查

2007年05月14日 0:0 46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将派出10个督查组,从5月中下旬开始,对全国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等情况进行督查。 
  记者11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这次将督查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停止优惠电价措施情况、自行实施大用户直购电情况和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并在每个省份实地抽查2至3个限制类和淘汰类高耗能企业。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落后企业、调整经济结构的意义,把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作为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
  4月中旬,发展改革委、电监会提出,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立即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当时有14个省份以各种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情况显示,吉林省已经停止了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政策。
  差别电价政策是指对电解铝、钢铁等高耗能行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企业,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用电执行正常电价,限制和淘汰类企业用电价格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加价。 
  一季度,我国高耗能行业生产高速增长,钢材、氧化铝、铝材、铁合金产量分别同比增长26.2%、53.7%、43%、44.4%。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