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工贸易限制目录将每年调一次

2007年08月10日 0:0 46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昨天在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中指出,今后我国将每年调整一次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管理目录,并且希望能够建立一种透明度比较高的、给企业一定事先预知的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涉及1800多个税号产品,是比较大的一次宏观调控措施。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何力表示,此次调整与1999年的调整不同,后者更多是规范加工贸易的管理,这次则是我国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背景的表现,更多的是从今后加工贸易乃至整个贸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角度考虑问题的。
  “实际上我算过,这次1800多个税号的限制类目录,涉及出口额大概在300亿美元左右,缴的保证金按现在国家确定的,比如一年期贷款利息算,真正的财务负担只有6亿人民币,这6亿人民币摊到东部这些企业上,平均来说不是太重。”王琴华说,对东部地区来说,还是要变压力为动力,要客观地看待这次政策调整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加快转型升级。
  王琴华认为,这次政策调整给中西部地区创造了很好的机遇,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发挥本地优势,承接和本地产业优势、人才优势相匹配的产业转移,借力把国家已经确定的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向前进。
  关于国家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总体思路,王琴华解释道,至少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第二,实现优化加工贸易的区域结构布局。现在加工贸易基本上都集中在沿海地区,总体来说,东部地区占了加工贸易的97.5%,而中西部21个省区市只占加工贸易的2.5%,是极度的不平衡。第三,从单纯的加工制造向上下游延伸,上游就是设计、研发、品牌,同时向服务、营销这个方向延伸,现在有一些大的自主品牌企业比如中兴、华为,也是从加工贸易开始,现在发展成为非常有实力的国际企业。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