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已下发通知上调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

2007年11月13日 0:0 45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中国证券报周二报导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国家发改委已下发通知,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气田供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上调0.4元人民币/立方米,各地可适当上调工业用和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
  报导指出,这份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补贴等措施解决.
  报导称,湖北省、重庆市和成都市等省市物价局已决定当地的工业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发改委稍早宣布,自11月1日起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人民币,并表示有关机构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调整"严重偏低的"车用和部分工业用天然气的价格.(财经时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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