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标准企业名单的公示

2007年12月17日 0:0 471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商务部2007年第93号公告,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复核,商务部初步审定了符合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现将企业名单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29
  传真:010-65197414
  邮箱:zhangning@mofcom.gov.cn
  附件:符合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
                             对外贸易司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符合2008年稀土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
  1、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4、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
  5、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6、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8、烟台鹏宇科工贸有限公司
  9、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10、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1、内蒙古和发稀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2、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赣州虔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6、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17、江西金世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8、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19、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20、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22、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23、西安西骏新材料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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