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实施

2008年01月04日 0:0 407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将于2月1日开始实施的《水量分配暂行办法》有望全面激活中国水权交易市场,并有助于提醒大家节约水资源。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由国家水利部颁布,该《办法》首次对跨行政区域的水量分配原则、机制作了较全面的规定。
宗旨:规范水量分配工作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表示,制定《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水量分配工作。据周英解释,所谓水量分配,就是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与环境用水的基础上,将一定量的水资源作为分配对象,向行政区域进行逐级分配,确定行政区域生活、生产的水量份额的过程。
  周英指出,水资源以流域为自然单元,一个流域又往往包括多个不同的行政区域。每个行政区域的发展都有水资源需求,而水资源总量是有限的,因此必须以流域为单元,通过水量分配,将水资源在流域内的行政区域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水利部已经确定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水量分配方案,逐步完成其他江河、湖泊的水量分配方案。
背景:水资源越发紧张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的背后,是我国水资源日渐紧张。为此,我国在“十一五”期间,除了节能降耗,还确立了一个万元GDP水耗的硬指标。
  据相关人士介绍,由于耗用黄河水量增多,导致黄河下游及支流河道断流加剧,水环境日趋恶化,河道萎缩,河槽泥沙淤积加重。黄河下游河段断流从1979年的21天,延长到1997年的226天;河道断流的长度从1978年的104公里,延长到1997年的704公里。
  1988年《水法》确立了水量分配制度。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上已经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但现有水资源分配政策还不足以让大家珍惜水资源。以黄河流域为例,黄河流经的省份每年都会分到一个水量指标,各省市每年也会上报用水计划,但在实际上,仍是“大窝饭”体制,即多用一点少用一点,经济成本没有任何区别。结果往往导致上游用水多,下游没水用。
  黄河水利委员会高层认为,《水量分配暂行办法》通过水量分配,建立了水权一级市场,就如家庭联产承包制一样,水的使用权分配给了各省市,使用权的交易就可以形成水务市场。《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实施后,一些水资源不够用的省市,只能向水资源富余省市买水,这样,无形中各省市用水会牵起一根“红线”,大家会有总量控制意识,在发展中会考虑用水的经济性。
试点:甘肃地区效果不错
  陕西省榆林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副主任李文如认为,水量分配到省市后,各地就会有节水意识。业内人士介绍,从2001年起,我国陆续在甘肃张掖、四川绵阳和辽宁大连进行过水权交易的试点。甘肃张掖是我国最早的节水试点城市,农户每年可以分到一个水量用于灌溉,如果用不完,可以自由交易。曾到张掖考察过的李文如称试点“效果不错”。
  分析人士认为,按现在经济发展趋势,由于水资源紧张,水量分配之后,部分省市用水会不够,必须买水,因此水价会呈上涨趋势。
  这一趋势在部分地区非常明显。由于缺水,黄河沿线的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榆林所属的王屹堵水库2005年曾做过投资方案,当时暂定价是每立方0.8元,现在,工程尚未上马,但水价有望调高至2元多。(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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