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公务员辞职创业最多可获36个月工资

2008年12月24日 16:52 18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昨日,银川市正式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后称《意见》)。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鼓励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卫生、教育系统除外)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并一次性最多给予36个月工资补助。《意见》激活各类创业主体部分,对大中专毕业生、归国留学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就业困难群体、复退军人、农民、失地农民、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7类人群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创业。《意见》中对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优惠政策进行明确规定。辞职创业人员将获同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费,其中,公务员发放标准为:连续工龄每满1年发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地区津贴三项之和),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一年发给一个半月基本工资,但最多不超过36个月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3年全额工资;工作年限满30 年的,或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创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费。发放标准为:(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本人提前退休时的年龄)×(其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标准-认识部门核定的退休金标准)×12。辞职、提前退休创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全民创业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奖励等优惠政策。另外,对于未建立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辞职人员,同级政府要为其建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同级财政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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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类人群创业优惠政策:

1.对归国留学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有条件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创业基地,划拨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有偿投资和市场补贴等方式帮助创业;企业为高层次人才办理补充社会保险。2.对就业困难群体创业的,在首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开展初始型自主创业,且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创业后申报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将给予1年50%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农村低保、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等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在户籍所在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经审核将给予每户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失地农民创业的,凡有创业意愿的参加培训享受财政补贴,失地农民新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同级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7%给予扶持。

4.对计划分配军队专业干部自愿创业的,享受公务员辞职创业各项优惠政策。

5.对农民致富创业的,农民新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万元以上的,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占企业就业人数达到50%以上,同级财政将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扶持;农民投资开办村镇连锁超市、便利店,进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的,及发展创办休闲旅游示范村的都将获财政补助或扶持;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地方税。6.大中专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执行自治区政策。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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