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费改革明年1月1日实施

2008年12月19日 10:29 40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油价今起先行下调:汽、柴油零售价每升分别降0.91元、1.08元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国务院同时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成品油价格调整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同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18日决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480元调整为5580元,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070元调整为4970元,每吨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其中,93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零售价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上述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按照目前降价后的水平,国内油价粗略估计大致相当于国际油价在47、48美元的水平。如果未来十天内国际油价维持甚至低于目前的40美元水平,则意味着1月1日还有降价的空间。”东方油气网首席研究员、副总经理钟健昨晚分析说。
  “如果将消费税增收的因素也考虑在内,则此次汽柴油的实际价格下降幅度已接近2000元,这基本符合业界原来的预期。至于对两大集团的影响也是在市场预期之内的。”东方证券首席石化分析师王晶对本报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汽柴油零售价的下调幅度分别达到了1160元/吨和1270元/吨,大于出厂价的降幅。“这意味着流通环节差价被适当压缩了,对成品油消费者是利好。”易贸资讯分析人士说。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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