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上调是否将利空冶炼行业

2007年08月17日 0:0 66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传言已久的资源税调整政策近日出台。在金属价格不断走高,矿山利润强劲上扬的过程中,政府利用税收的手段对之进行一定的调控十分正常,在海外也屡见不鲜。此次调整的幅度虽然很高,但绝对额仍然不高。
     上市公司方面,驰宏锌锗2007年净利润将减少约504万元,或0.01元的EPS;江西铜业2007年公司应交税款将增加7125万元;云南铜业2007年公司成本因此增加1000万元,今后每年同比新增约3000万元。由于资源税的上调自今年8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影响2007年的成本仅为5个月时间。从绝对金额来看,江西铜业年化受影响税款最高,达到1.71亿元。但以其近29亿的股本计算,影响2007年EPS不足2.5分钱,年化也仅为0.06元,仍然较为有限。而云南铜业总股本为12.57亿股,本次资源税上调对其2007年的EPS影响不足0.01元,今后每年的影响也不超过0.03元。
   笔者认为,此次资源税上调的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仍旧针对矿石量征税,且对不同品位矿山的税率差距拉大,容易引发弃贫采富现象,而这并不符合我国保护矿产资源、鼓励低品位矿石利用的原则。例如,驰宏锌锗拥有的矿山厂和麒麟厂均为富矿,铅加锌品位在25%以上,意味着不考虑选矿回收率的话,4吨矿石就能产出1吨金属;而江西铜业旗下的德兴铜矿(四等矿山)则品位较低,仅为0.456%,近220吨矿石才能产出1吨金属。
   在后续政策的判断上,由于从价征税比从量征税能够更好地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而政府此前也表示过这将是资源税改革的方向,笔者认为这一政策出台的可能性很大。同时,本次资源税上调的金属品种较为有限,预计更多品种的资源税将面临上调。
     由于国产矿较进口矿的价格仍然为低,且行业的整体瓶颈仍在矿山部门,笔者认为,国内矿山生产企业转嫁这一税收的能力较强,这也意味着冶炼企业将面临挑战。在国内上市公司中,仅有西部矿业是矿产产量大于冶炼产量的企业,意味着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其矿产产品均为供应自身消费,无法转嫁税收成本至下游。因此,对于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资源税的上调和进一步上调将对业绩造成压力。但预计下半年有色金属行业景气程度仍将保持在高位,资源税的调整对行业的景气不会产生方向性的影响。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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