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在责任落实等关键问题上不能妥协

2007年09月10日 0:0 514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能源法》由国务院能源办牵头起草。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到了“工作稿第四稿”阶段。按照计划,10月将形成“草案初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介绍说,“初稿距离‘送审稿’就会比较近了。”据了解,第四稿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还有待解决。一个是法律责任一章的内容还没有设计具体条款。这涉及到相关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追究问题,难度比较大。曾经有一些“硬”规定的尝试,如明确节能减排的量化指标,明确能源规划中的能源替代目标等,后来都因为争议重大而没有结果。另一个涉及能源应急方面的规定。刚刚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并未涵盖能源供应安全与应急问题。这些问题与能源事故安全问题有区别,因此有关能源应急的原则、方式和程序等问题,需要《能源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做好衔接,明确相关规定。对这两个问题,起草组启动的两个研究课题,已经在8月底完成。完成的结果怎么样值得关注,如果在这些关键问题上太向利益相关者妥协,能源法将失去应有的意义。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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