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废旧电池一个“家”

2007年12月03日 0:0 46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废旧电池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就会严重污染环境,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科学调查表明,一节烂在地里的一号电池能使一平方米土地永远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产生的有害物质能污染60吨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据了解,我国生产的电池有96%为锌锰电池和碱锰电池,其主要成分就为锰、汞、锌、铬等重金属。废电池无论裸露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在地下,其挥发的汞,会污染大气;其重金属成分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而土壤中重金属能在农作物中积聚,这些有害物质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极大威胁着人的健康。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把废电池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化通信业的发展,人们使用电池的机会愈来愈多,产生的废电池也在大量增加。目前,我国电池生产企业有1400多家,年产量180多亿只,年消费量达100亿只,是世界电池生产、消费第一大国,但回收率却不足2%。虽然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收集废电池。但是,人们却发现,回收的废电池并不能得到妥善的安置。 河南省新乡市一位普通妇女田桂荣,1999年当她了解到废电池的危害后,开始回收废电池,2000年6月,当她回收的废电池达到20吨时,她曾向媒体发出了求助信:“谁能帮我处理20吨废旧电池?”但两年后,田桂荣收集的废电池尽管已超过50吨,却依然未找到一个不会污染环境的最后归宿。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回收网络和体系,是造成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据了解,我国迄今为止尚没有一家专业的、能够批量处理废电池的企业,许多城市的废旧电池都是回收集中暂时密封堆放。先进成熟的废电池的再生利用、处理处置技术在国内也非常缺乏,除了汽车用的铅酸蓄电池被回收利用了之外,其它种类的废电池都是“一扔了之”。而且,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起干电池的回收机制,大规模的生产需求与可怜的现有回收量之间的矛盾,也造成回收工厂的投资资金的浪费。
        废电池其实并不“废”,其中含有大量的有色金属,而有色金属是地球上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据环保专家介绍,3000吨废旧电池可以回收杂锌锭141吨、冶金二氧化锰300吨、铁皮260吨、电解锌181吨、电解二氧化锰340吨、铁皮500吨,价值相当于国家开发两个中型矿山的费用,而且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资源。如果不处理就扔了,等于每年白白扔了几千万吨的有用原料。可以说,回收处置废电池不仅处理了污染源,而且也实现了资源的回收再利用。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宋晓华大声疾呼:随着电子产业迅猛发展,废旧电池已成为重要的污染源。建议明确管理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第一职能部门,根据不同型号的电池,制定回收、再生的实施细则。 其实,回收废电池不是非常难的事,国外有现成的经验。德国电池条例第六条规定,使用者不归还废旧电池,销售者在售其新电池时可加收13马克;意大利、瑞典规定,买新电池时不交回废旧电池需上税。这些多收的钱用来支付处理废旧电池的费用,使废旧电池回收率几达100%。日本政府和电池生产企业对废旧电池处理厂予以补贴;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污染税,等等。
     笔者以为,我国政府也应尽快建立系统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确保废旧电池的回收率。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积极参与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这样给废旧电池找一个良好的归缩,一个安稳的“家”,不但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也是为后世子代积福。 (新华报业网)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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