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国企职工若不涨薪 老总禁止先涨

2007年12月28日 0:0 47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国企的一线职工如果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将被禁止涨薪。
  昨日,北京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要求国企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等六项制度,规范国企收入分配。北京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从机制层面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城市。
规范国企收入分配机制
  目前,企业收入分配中薪酬管理自行其是的状况仍然存在,如一线职工收入偏低,退休职工收入较低,部分职工生活存在困难,收入差距较大等。市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原因很复杂,有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和企业承受能力、发展状况有关,也有负责人不太重视。”
  市国资委副主任侯子波表示,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对国企收入分配工作进行了机制层面的规范。据侯子波介绍,针对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建立“六项机制”,首先要建立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要求如果一线职工的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将不得增长。
工资增长情况需公示
  侯子波介绍,《指导意见》还要求完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把工资预算纳入企业的年度总预算和工作计划,并向职工公开工资落实的过程。
  “在预算中,要保证工资总额的增长。职工可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厂务公开等方式及早了解一年的工资安排,这样可以提前知道工资收入的增长情况。”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能保证工资总额的最后实现。
  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有70余家,二级企业多达4000多家,“六项机制”何时能够在所有企业中建立起来并无统一的时间规定,但是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尽快建立“六项机制”。
委员声音 “规范收入分配是好的开端”
  左立臣委员表示,企业收入分配复杂,完全建立六项机制需要过程
  昨日,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出台,与市政协委员今年提交的《关于应完善本市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的建议》有关。左立臣就是这份提案的提案人。
  60多岁的左立臣,当过工人、班长、厂党委副书记,还是京仪集团原工会主席。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左立臣表示,国资委规范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六项机制,“是一个好的开端!”
  据左立臣介绍,2006年底至2007年初,市民职工关心的十大问题之首就是分配问题。市政协征集的市民提案线索,集中反映收入分配问题的就有86件。“我了解了一下,全市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有80%以上与分配问题有关。”
  左立臣表示,经过调研,他发现相当一部分竞争性行业和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出现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情况下,而在“强资本,弱劳动”以及劳动力供大于求,致使劳动市场低价位等影响下,职工工资收入多年得不到有效增长。“经营者收入和国际接轨的同时,职工收入却依然和劳动力市场接轨。”左立臣在今年两会提交了提案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委办局给予了回复。
  左立臣提出,国企的收入分配问题比较复杂,完全建立“六项机制”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合资、国有参股企业,经营者的股份分红不在工资之内,加上这个隐性收入之后差距怎么算的问题,比较复杂。”
企业回应 明年先确立增长职工工资
  一企业表示,具体涨幅将由企业同工会集体协商
  “国企实施这样的政策应该没问题。”昨晚,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张东升表示,此前国企负责人的收入均要经国资委审核、批准,不可能过高,但“企业效益虽好,职工工资不涨”的情况确实存在。
  张东升介绍,北汽拟于明年按照国资委规定,确立先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再增长负责人工资的原则,但具体涨幅要靠企业同工会集体协商。
  张东升介绍,此前很多国企已实现职工薪酬同企业效益挂钩,但企业普遍存在效益增长时,负责人工资涨幅大,职工涨幅小的现象。国资委规定出台后,国企内部低收入群体薪水应会有好转。
  对于企业低收入帮扶机制,张东升表示,北汽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机制,明年拟加大帮扶力度,帮扶对象包括低保家庭,高于低保标准10%以内的家庭,还有单亲家庭等。资金来源除工会经费外,还可组织企业内部高收入群体捐款。
  专家表示,如何制定量化标准是技术性难题
  针对市国资委下发的“六项机制”指导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一室主任、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认为,这将大大保障国有企业职工尤其是低收入职工的收入增长。
  孙群义介绍,以往国企收入分配遵循“工效”原则,先保证企业效益增长,然后才有职工工资的增长。“现在国家要大幅提高职工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显然‘工效’原则不再适合。”孙群义认为“六项机制”将会促进一线职工的收入增长,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同时,他也指出,“六项机制”中职责、贡献与报酬的关系怎么制定量化标准的问题,可能是新机制建立过程中面临的技术性难题。
收入分配建立六项机制
  名词解释
  ●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通过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一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工资不得增长;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机制
  把工资总额预算纳入企业年度计划,探索建立包括工资性薪酬、福利性薪酬、股权激励等在内的全面薪酬预算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帮困托底机制
  发挥一级企业统筹优势,加大对企业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创造条件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离岗职工重新上岗;
  ●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企业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相关制度,须经过集体协商并通过专门薪酬决定机构的审议,对违反者严查;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申报和执行情况纳入负责人业绩考核中,按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
  ●二级企业考核薪酬备案机制
  对二级企业负责人考核及薪酬备案管理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作明确规定,以及企业要对二级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
新闻背景 职工与老总薪酬相差8.99倍
  北京国企职工收入年均增长高于企业负责人
  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昨日透露,在过去4年里,北京市所有国企职工的收入年平均增长15%,一级企业负责人收入年均增长9%。此前国务院对国企内部收入的差距作了规定,职工和经营者收入相差不能超过12倍。根据2006年北京的统计数据,北京市国企职工和经营者薪酬相差8.99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据了解,北京市有关部门每年都会对全国各大城市国企经营者的收入状况做调查,北京市国企经营者收入额度和五大城市以及央企相比,排在深圳、央企、上海之后,天津、重庆之前。“北京国企经营者的收入情况和北京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
  前不久央企公布经营者收入状况,最高的为宝钢负责人,年收入为118万,最低的央企负责人收入为40万。对此,市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除了央企,全国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公布国企经营者收入,北京也暂不公开。(新京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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