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颁布关注度最高

2007年12月29日 0:0 455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又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新闻了,家乐福4万多人被要求重新签合同。”
  如同北京大多数的出租车司机一样,黄明师傅显得非常健谈。“感觉今年的几部法律,像《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离老百姓的生活太近了,可以说息息相关。”
为钉子户撑腰
  公众关注立法的热潮始于2007年3月,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物权法》,这部号称“与每一个人的脚下寸土、头顶片瓦都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已经在2007年10月施行。
  “十一”长假过后,全国各地与《物权法》相关的案例不断涌现。南京某业主4年前购买的车位,至今未拿到合法的产权证,因而一怒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成都法院受理了一起市民起诉保姆利用假公证盗卖主人房屋的案件;在北京,数起与《物权法》有关的案件在法院立案、开庭……一时间,掀起了利用物权法维权的高潮,《物权法》成为诸多业主的维权利器。
  对于各地拆迁过程中的“钉子户”事件,物权法也给出新鲜的解答。“从《物权法》角度讲,‘钉子户’有其合法性与合理性。物权法对民生保护意义非常重大的一项就是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孙宪中教授一语惊人。
  “《物权法》对民生的关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私有财产权同国家、集体财产权的一体承认和平等保护。”社科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孙宪中教授总结说,“《物权法》从道德上和法律上实现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是对个人私有财产权的极大尊重,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
反击“突然裁员”
  在《物权法》之外,2007年公众关注度最高的无疑就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
  就在元旦临近,《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际,又传来一条爆炸性的新闻——家乐福欲与4万职工重签合同被指规避《劳动合同法》。
  自6月29日《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后,就一直牵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广大民众在欣喜一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出台同时,也在为新法实施的半年过渡期感到担心。
  果不其然,7月份开始,陆续有企业开始裁员。韩国LG电子7月裁掉11%的中国员工。8月,中央电视台解聘了1800名编外人员,占全台总人数的20%。这轮裁员指向了相同的人群——临时工和长工龄的员工,而他们正是新法想要保护的人群。
  11月,有媒体爆出华为以10亿元的高额补偿为代价,将与7000余名老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消息。华为事件的爆发将民众对《劳动合同法》的关注推向了高潮,全国总工会也展开了“势大力沉”的调查。
  华为事件之后还爆发了几波裁员浪潮,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一批工人承受着失业的阵痛。11月沃尔玛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裁员110人。随后,媒体又接连披露了银行、中石化、烟草、铁路等大型垄断国企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转派遣事件。
  即将公布的《劳动合同法》细则,可能还这些失业人群一个公道,《劳动合同法》将为他们提供更完整的权利保障。(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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