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权改革的制度分析

2008年07月22日 9:22 436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了对世界这样的看法, 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局限迫使人自私, 而人的自私行为到头来又使社会环境及制度有所改变,二者息息相关, 不可分割。人因为生活环境不同或知识、经验不同而有所改变, 社会的体制就跟。而我们现在正一步步演绎着古人的预言, 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突出。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愈来愈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严重制约, 尤其在矿产业, 无序、无度的消耗迅速透支着我们宝贵的资源, 节约型社会的建立已成必然。在中国煤炭第一大省—— 山西, 一场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矿权改革刚刚开始。即将推出的改革方案, 将从制度上解决矿业权的取得、对环境的治理和对生态的恢复、对安全的投入三大成本的缺失问题, 缓解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劳动者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以下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体制变动进行分析。

 

    一、产权改革是国有矿产资源改革的核心

    产权不清的现状是山西煤炭企业难以集团化的主要原因。改革使承包权变产权, 将目前矿业权无偿和有偿取得的“ 双轨制”统一改为有偿取得, 建立规范有效的矿业权交易市场。 

    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就是生产资源的稀缺性和人类行为的理性, 各种经济行为主体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 这种自利的行为一方面在市场经济运行中, 保证了自利双方实现互利, 使各方力量更为满意; 另外, 也附带产生了机会主义, 机会主义即“ 用虚假的或空洞的, 也就是非真实的威胁或承诺” 来谋取个人利益, 也就是以牺牲他人利益来换取个人利益的最大。机会主义出现主要是因为产权的缺失。产权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者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力。产权是两种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权、责、利关系。

    国有矿产资源虽然有明确的所有权, 但所有者却必须与别人发生千丝万缕的交易关系, 这样所有者不得不寻求代理人, 形成委托—— 代理的关系, 这样打破了所有权的排他性、完整性, 所有者应得的权益因“ 不确定性”的问题, 成了人可与共的公共财产。目前国有矿产资源的经营形式就是一种代理人制度。各类代理人本身都不拥有合法的对于生产资料的个人产权, 也不对拥有生产资料的个人负责, 导致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私人成本的社会化,“ 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别人的行为”。这里存在着过度索取剩余问题。因此界定产权, 明确所有者及有关的他人对资源的权、责、利关系是建立节约型社会,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产权制度就是同时调整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度, 保证人们在从自然界获取利益的时候, 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或者在保证其他相关的人的利益至少不变的情况下, 尽可能多的从自然界获取利益。明确的产权,提供了人们进行一切交易活动的基础, 为人们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更大程度实现外在性内在化, 可以使人们在各种情况下选择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经济体制, 减少和节省交易成本。

    二、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实现联合动态最小化是国有矿权改革的目标


    当前矿业市场入门成本过低, 使得矿业企业缺乏珍惜资源的动力和压力, 也不注重安全生产。同时, 矿产资源产业链也存在利益扭曲。国家出资勘探, 勘探成果被企业无偿占用; 国家出资建矿, 资源的价值及开采效益体现在企业或个人, 企业开采后留下的矿区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又需要国家投入。这种矿业体制和利益机制, 与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相悖。


    经济学从来就是讲究节约的, 经济就是节约、有效率, 以较少的人力、物力、时间等消耗获得较大成果。因此我们进行研究的目的就是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也就是要实现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的最小化。生产活动是人对自然的活动, 改造自然, 加工自然; 交易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活动。一个理性人在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 一方面与物质世界打交道, 另一方面与经济中的其他人打交道, 并相应的发生一系列的成本。一种是改造物质世界, 为生产产品在技术上必需的人、财、物的耗费, 即“ 生产成本”; 另一种就是与人打交道时发生的“ 交易成本”。国有矿权改革要实现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上的联合最小。生产成本的节约属于边际上的节约, 属于二阶节约, 这种节约只是“ 小头”, 因为生产成本最小化是给定组织制度约束下的成本最小化。交易成本的节约属于结构上的节约,属于一阶节约, 这种节约才是“ 大头”, 因为追求交易成本最小化决定了选择最有效的组织制度安排。可见, 既要强调生产成本的节约, 更要强调交易成本的节约。而且, 整个社会成本的降低是一个动态最优化的过程, 它需要的是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联合动态最小化, 而不仅仅是生产成本最小化或交易成本最小化。


    生产成本最小化和交易成本的最小化是不能互相替代的, 两者都抓才能真正实现成本最小化。但应该注意的是, 目前, 许多人强调的是生产成本的最小化而不是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实际上, 国有矿产资源改革中,实现交易成本的最小化比实现生产成本的最小化更加重要。因为交易成本最小化的经济组织一般来说会自动选择生产成本最小化, 而反过来却未必是这样。生产成本最小化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 这是每个从事经济活动理性人自然的选择。但因产权的缺失, 寻租行为的产生, 使各方承担的交易成本分配并不合理, 而且其总和是大于整个社会应承受的。这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生产成本的增加。企业所得利润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整个社会为其承担的成本。生产成本的减少是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可以通过边际收益边际成本予以解决, 可以采取自愿选择和激励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必须依靠制度加以保障。从长期来看, 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使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达到最优, 必须进一步加快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


    三、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是国有矿权改革的制度保证


    国有矿产资源产权改革目的就是寻求一种有效率的产权制度, 寻求一种交易费用较低, 而又足够激励企业的产权结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要条件, 体制改革重点要抓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一)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在于使经济组织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

    制度的作用就在于减少个人决策中的不确定性, 降低交易费用, 减少寻租行为。因为只有在有效的制度安排下, 竞争压力或者潜在竞争压力才会始终存在。有竞争才会有成本的降低, 竞争是降低成本的最好约束。在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经济体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中, 谁的成本最低, 谁的收益就大, 在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否则长远来看就有可能被淘汰。通过界定产权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根据科斯定理, 若市场交易费用为零, 只要权利初始界定清晰, 则资源配置便可通过市场交易达到最优。其实, 即使在交易费用为正的完全竞争的社会里, 如果对财产权有明确规定, 在发生外部效应时, 可以通过谈判协调, 相关方面将会考虑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的影响, 资源有效配置仍然是有可能的, 并且也可进一步使外部成本内在化。企业外在成本内在化要优化行政法律尤其是税收体系。矿权改革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 矿业权将通过市场拍卖取得; 将目前矿产资源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过低的税费标准调整为合理的税费标准, 通过调整不同行业的税负和优化税种, 使厂商支付合理的成本, 引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减少所产生的污染; 利用行政或法律手段, 要求厂商限期治理污染;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

   (二)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矿权改革的必要条件

    深化改革的目的在于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或服务型政府, 减少对经济运行的行政干预, 减少不必要的针对企业的“ 预算软约束”, 完善产权和环保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确保经济主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从而使厉行节约成为经济主体的必然选择。在评估成本与资本时, 目前的国民经济核算忽视了自然资源的稀缺性, 而这已经危及到经济的持续发展。此外, 由由于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导致的环境质量下降, 以及对人类健康和财富的影响,甚至用来维持环境质量的费用, 也被当作国民收入、社会财富的增加来加以核算, 而实际上这些费用只应当作为社会的维持成本。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官员的政绩观, 制定新的政绩考核办法。改造以GDP 为核心指标的官员政绩评价体系, 不再以单纯的GDP论英雄, 建立以绿色GDP( 名义GDP减去自然资产损失) 、就业率、就学率、重大疾病感染率等人性化指标构成的新的政绩评价体系, 综合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存状况、资源状况和生态环境状况。

    四、结语

    我国经济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制度安排方面的机会成本逐渐凸显出来, 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关键问题。因为制度瓶颈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大, 特别是当制度瓶颈遭遇资源瓶颈的时候, 逐渐把隐性的机会成本显性化, 我们正逐渐丧失资源比较优势,建设节约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已成必然趋势。这一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的改革, 明确界定产权, 既需要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等措施来降低生产成本, 也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等措施来降低交易成本, 通过组织制度上的比较优势来弥补和平衡。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必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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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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