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第三批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2026年09月15日 10:30 357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稀有稀土 作者: 罗娜 杨净茹
9月11日,在2026(第二十八届)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由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指导、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承办的矿区生态修复专题论坛举办。论坛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结合“十五五”开局,围绕矿区生态修复的制度建设与实践路径展开深入研讨,吸引来自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矿山企业等各界代表参会。会上,全国第三批矿区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同期发布。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条例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设立专章,对矿区生态修复制度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实现矿区生态修复制度从分散到集成的转变,为系统性重构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上发布了24个典型案例,涵盖不同矿种,覆盖西北生态脆弱区、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等不同区域,包括废弃矿区、生产矿山、矿业遗迹3个类型,集中展现了各方加快修复治理、落实法定修复责任、推动生态价值转化的鲜活实践。
其中,北京市门头沟区寨口石灰石废弃矿区生态修复等12个案例,展示了地方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修复+”模式,在改善生态与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发展、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河北省邢台市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煤矿生态修复等10个案例,展示了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法定义务,践行“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统筹推进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有效做法。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矾山国家地质公园矿业遗迹保护等2个案例,展示了对具有鲜明历史印记和文化特色的矿业活动遗迹进行原址保护、价值挖掘、活化利用和融合发展的实践,实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及产业导入的深度融合,让尘封的矿业故事重新回响,让昔日的矿业遗存成为传承历史、传递记忆、展示文化、带动发展的新空间。
近年来,我国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一方面,加快构建矿产资源开采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机制,遏制增量;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快消存量。“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部协同财政部在长江、黄河等重要流域及青藏高原、“三北”工程区等重点区域部署实施68个示范工程,累计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超168亿元,带动全国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区修复335万亩,超“十四五”目标任务近20%。同时,我国生态修复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矿区生态修复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
面向“十五五”,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完善法律法规配套政策,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源头保护和全过程生态修复监管,规范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与创新水平,努力以高水平保护修复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责任编辑: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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