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8年08月29日 8:59 41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据新华社消息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香港特区政府28日在此间就未来20年内地向香港持续供应核电和天然气达成共识,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了签署仪式并致辞。
  曾荫权在签署仪式上表示,发电是香港的主要污染源,特区政府一直推动减少燃煤、多用清洁能源发电,以改善空气质量。内地同意向香港长期供应清洁能源,大大减低了在香港境内兴建天然气接收站的需要,并可减少电力公司的资本投入,从而减轻电费上升的压力。香港特区也可以增加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电厂排放,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标。
  张国宝在签署仪式上致辞说,近年来,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保持长期、稳定、清洁能源的供应有利于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于香港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央政府将继续支持和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能源合作。
  根据备忘录,中央政府支持广东核电公司在原有协议基础上,续签20年供电协议,原则上供电量不低于现有供电水平。中央政府也支持向香港供应天然气,包括支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现有海上天然气供应基础上,续签20年长期供气协议。
  此外,双方原则同意就使用已规划的“西气东输二线”向香港供气,开展可行性研究,以及在内地与香港共同建设天然气接收站,向香港供气。至于向香港供气供电的具体安排,如价格、供应水平等,将由双方企业按商业原则商谈。

责任编辑:毋宁秋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