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2026年01月08日 9:57 42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作者:

1月4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一体化建设,促进尾矿就近充填回填,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自建矿山、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在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冶炼渣、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

《行动计划》提出,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认证,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探索再生材料应用情况信息化追溯。

在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面,《行动计划》提到,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摸清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情况;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一场(矿)一策”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在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制定生态环境技术指导目录;修订矿产资源、工业资源等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

责任编辑: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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