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2022年08月21日 8:18 63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秦皇岛港铜精矿违约事件”,提及“刘宇在中冶葫芦岛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现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1.中冶葫芦岛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原系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0日被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于2014年12月4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因故未能办结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2.刘宇于2012年9月27日前曾任职中冶葫芦岛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后被解聘,并于2014年12月31日被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登报解除劳动关系。

3.刘宇及关联公司与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业务往来,其行为与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特此公告。

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孟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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