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海琼代表:推动系统节能门窗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03月12日 9:3 671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2021有色记者跑两会   作者:

1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入重点任务,“碳达峰”和“碳中和”也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奥润顺达集团总裁倪海琼认为,推动系统节能门窗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倪海琼指出,我国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三分之一以上,而通过门窗流失的建筑能耗占比高达51%以上。因此,推广节能门窗对提高建筑寿命,提升居住品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他介绍说,经过多年发展,节能门窗产业初具规模,研发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稳步攀升。但仍存在部分企业未按标准生产施工、研发投入不足、伪造虚假检测报告、低价中标使用低质产品,导致建筑门窗缺乏系统性,产品与土建的无法有效衔接,生产和安装验收过程中的监管缺失等诸多乱象,为工程质量、安全、业主维权埋下严重的隐患。

一是系统门窗概念缺位。系统门窗是基于不同气候区域、不同建筑类型对门窗的性能和功能要求,以标准化的产品设计、材料选用、性能优化、加工工艺、安装工艺、使用维护等要素为基础的系列化的门窗产品系统,绝不是简单材料的拼凑,需要根据建筑类型、气候条件对产品结构、材料力学性能、五金承重、耐候性、密封性等进行科学的计算,并对安装节点进行缜密设计。现行标准仅仅是规定了产品达到什么性能指标,并没有对产品系列、组成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生产、安装等进行明确的系统性要求,在具体应用环节缺乏指导性。

二是检测认证体系不健全。当前,我国建筑门窗性能检测虽已普通到市、县级,但仍存在着不熟悉检测技术要求、缺乏诚信机制,假报告、买报告泛滥,急需在检测行业建立诚信体系。从事建筑门窗产品认证的机构少,且专业性不强,偏于对生产过程的体系认证,缺少对产品安装过程的系统认证,而实际上问题往往发生在安装环节,一旦安装控制不到位,就会出现跑风漏水、窗扇脱落、玻璃自暴等质量与安全问题。

三是造价形成机制不科学。现行定额计价依据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科学。当前,造价信息来自于造价部门的市场询价,询价的对象不能很好的反应出产品构成,没有系统地结合产品性能特点。招投标采取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方式,由于缺少产品系统性的标准,导致低价中标乱象普遍发生。虽然国内与门窗领域相关的采购平台不少,但这些信息库仅仅是信息对接,缺少标准化的专业数据库,更没有相应的诚信机制。同时,我国多采取工程总承包的计价模式,作为专项工程的门窗造价已经包含在总包方的造价中,由总承包方进行二次分包,这无疑对门窗专项价格体系造成影响,挤压专项分包方的价格空间。

四是监管机制不完善。现行监管体系是在产品已经确定的情况下的被动监督,属于事后监督。一些项目门窗已经安装完成,但相应检测报告、质量文件还不完善。检测报告只对来样负责,实际项目使用的产品与送检产品不符。

为此, 倪海琼建议:一是推行系统门窗认证体系。建议尽快编制出台系统门窗评价或认证标准,由国家认监委核准或审批,在全国范围内认定一批评价或认证机构,负责系统门窗认证工作。

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实行产品备案声明与市场监督相结合的模式,推行产品认证为基础的诚信管理体系。改变现行的“一个产品包打天下”的简单组装门窗产品体系升级为系统门窗体系。各生产企业自主申请相匹配的门窗系统,明确相应的门窗系列、结构形式、材料要求、装配工艺、安装方法,并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纳入数据库备案,以指导使用单位选用所需产品。

二是建立标准化系统门窗数据库。对通过第三方认证标识的产品纳入数据库,进入数据库的门窗产品应注明系统门窗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材料要求、工艺要求、生产单位及相对应的造价信息。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重构市场应用规则,形成质量可靠的一站式产品集采平台,为产品选择与造价编制提供支撑。

三是加强监理监督和社会监督。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理监督机制采取的是到场复试、竣工验收备案制。建议在现行监理监督体系基础上,实行“飞检+社会监督”的模式,对工程采用的产品规格、设计文件、加工与安装工艺等由第三方机构进行随机抽检,对质量问题一票否决,并将信息公开,对涉事单位纳入失信名录。

门窗生产企业、检测实验室、第三方认证机构以自我声明的方式,建立诚信公约,对申请承诺的企业或机构信息进行公开,接受全民监督,进而对从业单位形成长效约束机制,倒逼从业单位转型升级。

“为推动以系统节能门窗认证为基础的诚信体系健康稳步落地,建议率先在政府投资的项目示范应用,并对率先采用这种模式的项目在用地审批、相关税费、房屋预售、限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倪海琼表示。

责任编辑:孟庆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