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产业经济重大新闻事件点评(9月3日~9月9日,第117期)

2019年09月18日 16:11 90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1.龙元建设:股东质押674万股股份

9月4日,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赖振元和股东赖晔鋆分别将持有的龙元建设4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和1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于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点评|龙元建设实际控制人家族质押的股份已经占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的60%,虽然目前风险总体可控,但仍需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减小资金压力。

2.北新路桥:聘任顾建民为董事会秘书

9月5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发布公告称,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顾建民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

|点评|北新路桥董事会秘书一职已空缺很久,如今及时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有利于该公司更好地做好信息披露、沟通投资者等工作。

3.中国铁建:澄清下属公司A股上市计划

9月5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发布澄清公告,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的分拆上市计划从去年开始启动,目前已经完成了公司股份制改造。铁建重工符合证监会的A股分拆上市新规,未来将加速推进铁建重工A股上市步伐。对此,中国铁建表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审议通过了铁建重工到境外上市的相关议案,之后一直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同时也在研究分析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方案仍存在不确定性。

|点评|如果上述报道的内容确实不实,中国铁建及时进行澄清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值得肯定。

4.腾达建设:拟提前偿还5亿元募集资金

9月7日,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建设”)发布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一次性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5年期)”的部分本金,共计5亿元。

|点评|腾达建设上半年购买的信托产品获得较高收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有助于减少利息支出,但长远来看重点还应该是在发展主业上下功夫。

5.中国电建: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的40%

9月7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披露了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截至7月31日,中国电建累计新增借款合计606.42亿元,超过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净资产的40%,其中,累计新增银行借款530.47亿元,累计增加应付债券34.71亿元,累计增加短期融资券30.02亿元,累计增加融资租赁款12.68亿元,累计减少其他借款1.46亿元。

|点评|虽然上述新增借款为中国电建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但该公司上半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且数值较大,新增借款过多的情况下还需要重点注意现金流稳定。

6.新疆交建:对股票异常波动进行说明

9月5日,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交建”)对9月3日~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的股票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说明。新疆交建表示,经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且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等等。

|点评|股票发生异常波动的原因有很多,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还应做好自身本职工作,新疆交建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说明有利于防止投资者非理性行为。

7.宏润建设:控股股东质押650万股股份

9月6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发布公告称,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关于股份质押的函告。9月5日,宏润控股质押给民生银行宁波象山支行的65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当天,宏润控股又将刚上述650万股股份继续质押给了民生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质押到期日为2022年9月4日。

|点评|宏润建设的控股股东短期内两次把刚解除质押的股份再“原样”质押回去,说明公司现金流依然比较紧张,未来还需关注一些其他的融资渠道。

8.天健集团:同意关联人购买旗下商品房

9月7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俞浩的女儿刘欣瑜拟购买子公司深圳市天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珺地产”)开发的“天健·天骄”项目南苑商品房一套,合计821.65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天健集团表示,9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人购买公司商品房的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点评|虽然购买人是公司内部人士的亲属,但只要交易公正合理,就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由中国建设报产经报道特约专家点评的事件均根据企业公开披露及权威媒体报道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陈鑫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