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九部门联合启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2019年08月09日 13:53 1221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近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局)《关于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3号)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省税务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基本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地级市全覆盖,实现收集网点重点县(区、市)全覆盖,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70%以上,规范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全部安全利用处置。

《通知》指出,要按照国家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四川省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进铅蓄电池生产者延伸责任。在全省21个市(州)同步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尽快发布《四川省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行政审查指南》,对条件成熟的地区、申请单位提前启动审查、审批工作,推进全省试点工作落地,见到成效。

《通知》强调,要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恶意倒酸、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涉废铅蓄电池有关违法企业、人员信息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同时鼓励公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偷逃漏税、生产假冒伪劣电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责任编辑:罗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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