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资源税计征将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

2008年12月03日 9:43 48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将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以适当增加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12月1日出版的2008年第23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将推进资源税制改革,适当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计征办法,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法。
  谢旭人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当增加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
  据了解,目前中国仅对自然资源中的矿产品和盐征收资源税,设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个税目,实行定额征收,并根据资源的种类、开采条件和资源的禀赋状况等,设置不同的税额。
  然而,许多自然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现行的从量计征模式并不能全面反映自然资源的珍惜程度。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2007年财政收入增长结构分析报告,2007年中国资源税收入共完成261亿元,增长了26.1%,但资源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却仅为0.6%。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目前中国资源税税负低,一方面表现在征税范围比较小,另一方面也与当前资源税“从量计征”的征税方式有关。为科学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税改革已势在必行。
  对于资源税改革的时机,分析人士认为,资源税改革在经济稳定增长期的某个时段最为合适,因为在经济增长期内,适当的增税企业和老百姓都能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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