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编制矿产资源规划

2008年12月08日 15:21 49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圈定8处重点调查评价区和13处重点勘查区


  近日,内蒙古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院编撰的《阿拉善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20年)》通过验收,划出8处重点调查评价区和13处重点勘查区。
  据了解,受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委托,内蒙古地矿局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院承担了《阿拉善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20年)》编制任务。《规划》涵盖了盐化工类矿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地下水资源等多个方面,涉及湖盐、煤炭、金、铁、铜、钼、石墨、萤石等多个矿种。根据阿拉善盟地质情况实际,《规划》部署了8处重点调查评价区、13处重点勘查区、15处鼓励勘查区;圈定5个重点开发区、34个鼓励开采区、23个限制开采区、7个禁止开采区。《规划》明确,鼓励开采湖盐、金、铁、铜、石墨、矿泉水等矿种,限制开采煤、钨、钼、萤石、建筑石料、地下水等矿种,禁止开采贺兰石、磷矿等矿种。
  《规划》从矿产资源的供需形势分析到地质环境治理,从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到已实施的保证措施等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为阿拉善盟国土资源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了较科学的理论依据。

责任编辑: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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