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商务部11月开始受理2005年金属类出口企业资格年审申报
2004年11月12日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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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行业动态]商务部11月开始受理2005年金属类出口企业资格年审申报
根据《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2001年第21号令)、《白银出口管理办法》(外经贸管发〔1999〕第702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5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标准》、《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标准》以及年审申报程序,以上均不含外资企业。
2005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和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如下:
一、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本公告附件1、2、3的标准,负责附件7本地企业2005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的年审,并于2004年11月20日前将年审意见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中央管理企业年审工作由商务部进行。对于未通过钨品、锑品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年审的,由各地在原有企业家数内,向商务部另行推荐。
二、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附件3的标准,于11月20日前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报送新增符合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的企业申请。
三、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本公告附件4、5的标准,负责附件7本地企业2005年钨品、锑品出口供货资格的年审工作,并于2004年11月20日前将年审意见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同时抄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钨业协会提出行业意见,并于2004年11月27日前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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