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新疆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

2017年07月05日 8:59 1844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电解铝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备用费标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7号)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公布如下:

2017年5月31日,长江有色金属网发布的长江电解铝现货价格为13730-13770元/吨,平均价格为13750元/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为:220千伏0.028元/千瓦时、110千伏0.032元/千瓦时、35千伏0.035元/千瓦时。PVC、电石等企业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标准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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