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相继落地 有色稀土板块迎重磅利好

2016年10月22日 19:36 44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近日,工信部接连发布了《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色金属“十三五”规划)和《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稀土“十三五”规划)两个重磅文件。
  有色金属“十三五”规划
  推进技术创新和两化融合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7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99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11.6%、1.8%。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和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产量及消费增速较“十一五”期间明显回落。
  有色金属“十三五”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迈入世界有色金属工业强国行列的关键时期。随着交通运输轻量化、农村电网改造、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色金属市场需求仍将保持一定增长。但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整体消费增速将由“十二五”期间的高速转为中低速,除锂、钴等新能源小品种金属和镁需求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外,铜、铝等主要品种消费增速将明显放缓,铅将基本维持现有消费水平,锌可能在“十三五”末达到消费峰值。
  从发展目标看,有色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创新体系基本形成,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以上;航空铝材、电子材料、动力电池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等精深加工产品综合保障能力超过70%;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低效产能逐步退出,电解铝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进两化融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线监测、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模拟仿真等应用基本普及,选冶、加工环节关键工艺数控化率超过80%等目标。
  国泰君安表示,小金属和新材料细分板块行情持续,看好小金属“三剑客”——钛、镁、锑。国泰君安认为,钛、镁受需求复苏影响,锑受环保监管影响,价格有望持续上行。相关受益标的包括云海金属、湖南黄金。
  同时,国泰君安表示,航空和军工材料方面,装备升级和国产化率提升带来乘数效应,受益标的包括西部材料、银邦股份等;交通铝方面,轨道交通投资加速和汽车轻量化趋势拉动铝材加工需求,明泰铝业有望受益。此外,新能源汽车板块迎来年末抢装行情,板块有望再度迎来投资机会,可关注中科三环、江特电机、天齐锂业、赣锋锂业等。
  东北证券则指出,长期看好汽车轻量化的铝镁合金标的。“十三五”期间,中国汽车轻量化铝材市场年均增长率在20%左右,相关铝型材企业业绩弹性大。镁合金材的增速更大,预计使用量将会增加10倍以上。特别是随着汽车用镁合金量的增加,将会对镁价形成有力支撑,利好原镁冶炼企业。相关标的包括云海金属、亚太科技。
  稀土“十三五”规划
  推动过剩产能出清
  近年来,由于稀土价格持续下跌,稀土行业盈利水平持续下滑,2015年全行业更整体亏损6亿元。而根据目前已披露的半年报和三季报数据,稀土企业亏损情况加剧,行业亟待供给侧改革。
  在此背景下,稀土“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加强稀土战略资源保护,化解过剩低端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建成若干家技术一流、装备先进的创新中心,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六大稀土集团完成对全国所有稀土开采、冶炼分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整合,形成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80%以上关键性高端稀土功能材料和器件基本满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设备、节能环保、国防科工等领域的应用需求;以满足《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需求为目标,主要稀土功能材料产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中高端稀土功能材料占比显著提升,产业整体步入中高端发展阶段,跻身全球稀土技术和产业强国行列等目标。
  中金公司指出,稀土“十三五”规划的提出,将有助于稀土过剩产能的出清,从而改善供需局面,利好六大稀土集团,建议关注拥有稀土资源的包钢股份和厦门钨业。同时,通过向高端产品转型,也将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利好稀土永磁行业的宁波韵升、银河磁体、正海磁材和中科三环。
  广发证券表示,如果稀土价格上涨,稀土企业将直接受益,建议关注广晟有色、厦门钨业、盛和资源、*ST五稀、北方稀土等。同时,铷铁硼有望受益于稀土价格上涨和汽车行业需求增长,建议关注中科三环、宁波韵升、银河磁体、正海磁材、安泰科技等。

责任编辑:孟庆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