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董事长被深交所公开处分

2016年08月19日 13:23 50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对恒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处分公告显示,恒邦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行为。2013年1月-2015年11月,恒邦股份向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等关联人或第三方开具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关联人或第三方贴现,恒邦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证到期前归还公司票证金额。2013年度、2014年半年度、2014年度、2015年半年度、2015年7月公司与恒邦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证往来分别为35000万元、30400万元、110810万元、79730万元、3500万元。同期,公司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经贸”)等关联人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向恒邦经贸等关联人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恒邦经贸等关联人向公司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余额最高为11200万元。而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恒邦股份财务会计报告还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最终,深交所决定对恒邦股份、恒邦集团、恒邦经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恒邦股份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王信恩、董事兼总经理曲胜利、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张克河、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俊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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