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铜:积极应对“营改增” 分享5000亿红包
2016年07月22日 14:21 5472次浏览 来源: 江铜传媒 分类: 铜资讯 作者: 曾黄林 陈啸
5月1日开始,“营改增”试点在全国全面推开。面对国家派发出的5000多亿元的大“红包”,德铜积极应对,以最大限度挖掘政策红利,领取“营改增”政策红包。
“营改增”是国家实施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所谓“营改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虽为企业降低负税,但也给企业经营模式带了大改变。为尽快掌握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和具体业务,德铜成立了“营改增”工作推进小组,把相关单位、相关业务人员组织起来,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解读;矿党政领导还深入到相关单位进行专题调研,积极落实“营改增”具体工作,不断挖掘政策红利空间。
同时,该矿派专人外出培训学习,并多次邀请德兴市国税局专家到矿,开展“营改增”业务专题培训,对政策解读、具体操作以及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各单位部门主管经营负责人、会计人员以及建筑工程预决算人员对“营改增”相关知识的了解,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针对“营改增”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该矿还主动到德兴市国税局,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比如说一些工期较长的老项目采用简易征收法还是一般纳税法核算,才有利于企业降本减税负?省外业务跨地区工程如何纳税?我们把这些问题全部梳理出来,带着问题,多次到德兴市国税局去请教。很多模棱两可的问题,到了那里都能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德铜建设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王永兴向记者讲述自己“取经”的经历。
此次“营改增”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德铜建设公司、宾馆等单位均在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因计税依据、计税方法的改变,涉及单位的收入、利润等均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假如我们4月1日以前签订了100万的合同,如果现在业主不与我们重新签订合同的话,原来可以做到100万的收入,现在只能做到90万的收入。” 德铜建设公司财务副主任张菊艳解释道。
张菊艳还告诉记者,营改增后业主作为直接受益方,降低成本11%,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财务收支与业主息息相关,德铜建设公司将服从矿山一盘棋思想,积极努力与各大矿山业主洽谈,共同协商“营改增”具体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互利。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范度要远远高于营业税。从这方面来说,是由于购买方为取得合规抵扣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人民币”般的高规格管理要求所导致的。因此,管理规范与否,对企业增值税缴纳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比如说食材采购,如果在供应商的选择上我们选择的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就能获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抵扣,而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只能获得3%的抵扣。‘营改增’来了,倒逼着我们在采购管理模式上是采用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供应商选择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等方面都要做些相应的调整。”德铜宾馆委派财务负责人黄运华讲述着“营改增”对企业内部管理带来的变化。
另一方面,德铜财务部主动牵头,积极做好建设公司、实业公司、 宾馆等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要求各单位积极落实“营改增”政策要求,争取在材料采购、合同签订等方面最大程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获税收抵扣,降低企业负税,确保 “营改增”工作的“落地生花”。
“目前,我矿相关部门和单位正结合各自业务口子,将出台营改增相关具体业务操作细则。届时,相关财务人员只要对照细则,就可以明确‘营改增’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即使是普通员工,也能明白出差发票怎么开,会费怎么开,要开什么样的发票才能抵扣……”该矿财务部副部长马丽向记者说道。
责任编辑: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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