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试点有望下半年启动

2016年06月15日 14:39 51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一直以来,石油、电力、军工等行业都被认为是中国国有资本集中的重点领域,也经常被打上垄断企业的标签。不过,随着国企改革的逐步推进,这一情况可能会出现改变。
  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关于宏观经济形势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明确表示,公务用车制度、电力体制、国有林场林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改革在抓紧推进。
  这是高层最新一次就国企混改做出公开表态,外界普遍认为,国企混改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进入“快车道”。
  实际上,早在3月,国务院就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国有企业的混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称,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铁路、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企业引入合格战略投资者,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
  国资委透露的消息称,目前混改试点的遴选工作仍在进行,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下半年则正式启动试点。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目前单一的国有产权对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很有限,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对于国企内部存在的过度行政化等问题也会起到制约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同样认为,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国有企业市场化,需要所有权改革,也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
  从目前各地透露的信号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各省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河北、福建、甘肃等省市公布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另外,上海、四川、宁夏等地还专门针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单独发文。
  山东省日前公布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四条实现路径,即积极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稳妥实施员工持股、推动国有资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
  四川省政府公布的混改意见除原则和目标外,还具体阐述了混改的途径、决策程序、资产评估方式等;上海市公布的混改操作指引还进一步明确,在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评估结果。
  在李锦看来,去年中央和地方的改革文件聚集原则和方向,今年各地方公布的各项实施方案侧重在操作流程或具体做法上。“高层对国民经济的支柱动刀无疑凸显了改革的决心,尤其是在国企利润持续下滑的大背景下,改革显得尤为紧迫”。
  尽管一系列重大举措正逐步实施,但有专家指出,当前改革正在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有企业改革在探索推进过程中仍有不少困难、问题需要解决。
  例如,一些大型企业董事会的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行政化管理色彩也依然存在,一些企业内部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此外,由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会涉及很多产权流转,外界担心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将防止国资流失看做是国企改革中不可触碰的一条红线” 李锦指出。
  他在采访中表示,中央应该在政策上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在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灰色地带,把评估标准以及底线划定的更明确些,操作过程也要更加透明,在强化国企内部的监督,出资人的监督和审计方面也不能放松。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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