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控股股东股份及资产被冻结

2016年05月30日 15:28 811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继之前披露因公司受证监会立案调查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后,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华泽)25日晚间再发多则公告,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和资产被法院冻结,董事长、董事辞职等情况,并提示由此带来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不确定性风险。
  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王辉及王涛分别持有的ST华泽19.77%和15.49%的股份,均于2016年5月19日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解冻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此外,法院还查封了陕西星王、星王控股持有的广西华汇新材料公司股权、陕西星王持有的陕西太白山旅游建设开发公司股权以及星王控股持有的陕西华江新材料公司股权等资产。
  据悉,该冻结源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因与陕西华江新材料、陕西星王、星王控股、会东县箐乡老山铅锌矿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请求采取保全措施,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账户、房屋汽车、采矿权以及股东权等。
  与此同时,公告显示,ST华泽董事会25日收到王辉、王涛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各自在董事会的职务。王涛辞职后出现的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在选举新任董事长之前,由副董事长王应虎代行。
  值得注意的是,3月1日,ST华泽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内容为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拟以其持有的控股公司股权对应的资产评估作价,置入上市公司用于支付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而最新公告显示,鉴于前述资产被申请冻结,股份存在权属瑕疵,该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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