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给予稀土企业采购稀土原料优惠政策

2016年05月30日 15:2 57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据包头日报5月30日消息,从包头市经信委获悉,日前,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延长稀土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基地。
  《意见》指出,要保障稀土原料供给。北方稀土集团将优先保障包头市地方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企业的原料需求,每年保障供应镨钕金属4000吨,价格按照北方稀土集团供应所属企业价格执行,以议定价格作为基准价格;镨钕氧化物、镧铈类产品以及其它稀土原料供给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积极推进稀土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稀土企业进场交易。
  稀土高新区、相关旗县区政府给予采购稀土原料优惠政策,凡采购北方稀土集团镨钕类产品的企业优惠5%,镧、铈类产品的企业优惠10%,其余产品的企业以5%的价格补贴;市财政给予采购北方稀土集团原料企业2个月账期基准贷款利息补贴。
  对在包头市注册、生产、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生产企业,依据其实际销售额,按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按季度给予2%的政策奖励,年终对全年销售量高于上年销售量的增量部分市财政再给予2%的政策奖励。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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