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对企业计罚更严

2015年10月20日 9:20 10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科技创新

 

  新“大气法”向众多相关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例如,法律要求对于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在燃油方面,石油炼制企业必须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在燃煤方面,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在机动车方面,要求建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保护召回制度等;对餐饮服务、畜禽养殖、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也都作出更具体的规定。另外,还要求企业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

  其次,针对此前企业在大气污染问题上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新“大气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环保罚款,取消了原50万元的上限,改为按倍数计罚。如违法单位拒不改正,则“按

  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也就是说,违法企业越是不积极整改,越将面临重罚。

责任编辑:李幼玲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