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将推出六项新举措
2015年09月28日 9:36 5643次浏览 来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分类: 重点新闻
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有六项新举措。
1、更多的推进改革试点。
首先开展输配电价试点,是因为这一次电力体制改革一个重要内容是要实现发电、供电和用电之间的直接交易。实现直接交易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要独立的核定输配电价。下一步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将选择一些省份,包括一些省辖市,开展综合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试点,开展售电侧体制改革的试点。
试点将采用有序展开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式,这是在落实改革方案过程当中的试点,只要具备条件的地方即可开展。
2、加紧出台电力体制改革系列的配套方案。
电力体制改革专业性、政策性非常强,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配套措施,目前正在制定的电力体制改革系列配套方案至少有10个,目前已有3个配套文件出台,另外6个配套文件即将出台。
3、着手筹建电力交易机构。
电价应由市场来决定,专门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工作已经启动。
4、有序推进电价改革。
除了输配电价改革以外,要进一步推进阶梯电价的落实,目前已进行大范围落实。同时,还要实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措施。
5、有效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
为优化能源结构,要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为实现这一目标,本次电力体制改革要出台一系列电网配套、技术措施,包括改革方案。实现清洁能源的无障碍消纳是本次电力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6、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售电侧电力体制改革。
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售电企业,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增量的配电业务,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式让社会资本进入配电业务。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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