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转型,信托公司试水PPP模式

2015年08月03日 8:27 29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建设工程   作者:

  受一系列利好政策影响,信托公司试水PPP模式寻求新的转型路径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继上月建信信托与绿地控股集团、上海建工共同投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产业基金之后,由中信信托操刀的“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也在本月正式成立,总规模达6.08亿元。与此同时,中融信托、长安信托等也有加快试水PPP项目的意向。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对此评价称,在与地方政府的长期合作过程中,信托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人脉,无论从专业性、规范性还是融资能力等方面考量,信托公司通过PPP模式与地方政府合作,或比其他金融机构更有优势。
  信托参与PPP项目是趋势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信托上述6.08亿元信托计划的基本交易结构为:中信信托作为委托人募集资金成立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与唐山市政府出资机构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信托方面持股60%,唐山市政府方面持股40%。
  另据了解,该信托计划预期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率为8%,收益来源为项目运营收益和政府运营补贴。项目到期后政府将指定专门机构对社会资本股权原值回购。“信托一直是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最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之一,其传统业务模式通常是信托公司与地方融资平台合作,以信托贷款或假股真债的形式为基建项目提供资金,地方政府出具担保承诺函。但目前监管层明确要求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具有政府兜底的债务,这意味着信托公司与政府的合作模式,会更多地转型到具有更大前景的PPP模式上来。”长期从事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运营的安徽省路网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义富接受中国建设报记者采访时说。
  一般而言,信托公司的优势在于可以凭借其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优化PPP项目的识别、准备、实施过程和项目的后期经营管理,又可以利用其在金融市场“多面手”的角色为项目公司提供更为完善的金融解决方案。除此之外,信托公司还可以在发挥自身资本优势的同时,采取第三方委托管理、共同投资等方式与专业运营机构等产业资本合作参与PPP项目实施。
  大规模复制还需完善机制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一季度,信托资金投向基建领域的比例仅为20.75%,而在政信合作(即信托公司与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的合作业务)火爆的2010年,这一比例曾高达40.16%。
  另据格上理财统计,2015年5月,共有53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成立了214只固定收益类集合信托产品,纳入统计的150只产品总规模为358.33亿元。其中,基础产业类信托产品共成立了84只,占比44.92%,已明显超过房地产类信托,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有鉴于此,已有五矿信托、建信信托等机构深度参与该业务模式的设计研发,甚至已有框架协议达成,但目前真正落地的项目并不多见。究其原因,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表示,首先,PPP项目要求社会资本在相应领域具备一定的资产运营能力,对于信托公司来讲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其次,PPP相关政策还在陆续出台和完善,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对政策的解读和把握存在差异,特别是对于地方政府合同义务的确认和社会资本权利的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的确如此,基建领域规模庞大的投资,虽然对于信托行业而言是难得的机遇,但需要解决的政策以及机制问题还有很多。”刘义富表示。
  一方面,信托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与地方政府作为平等市场主体开展项目合作,需要尽快完善PPP操作层面的制度和法规,明确政府权力义务边界,特别是针对政府违约的惩罚措施,使社会资本能够依法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另一方面,PPP项目周期较长,为了落实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义务,还需要推进涉及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特别是跨年度、中长期预算规划的建立。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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