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发被立案查处 氮氧化物严重超标

2015年07月16日 9:29 429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电解铝


  广西信发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因存在未完全建成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就投入生产,非法排放废水,氮氧化物严重超标排放,近日被自治区环保厅立案查处并限制生产。
  3月7日,自治区环保厅会同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织百色市、靖西县环境保护局对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环保设施未完全建成就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长期直接外排,自备电厂锅炉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等问题。
  对此,自治区环保厅高度重视,对该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线及自备电站燃煤发电机组生产。在完成项目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并完善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前,不得恢复生产;在完成变更手续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向自治区环保厅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通过验收前不得投入正式生产。
  同时,自治区环保厅还责成百色市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组成案件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按照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实施的相关办法及规定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做好跟踪落实和监督检查。
  如今,一个多月过去,该公司环保问题整改进展如何?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该公司自备电厂4台520T/H锅炉,至今仅有3号、4号锅炉配套建有脱硝设施,1号、2号锅炉尚未建设脱销设施。
  2014年7月1日至今,氮氧化物小时均值浓度在278-1249mg/ m?之间,均超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氮氧化物100mg/ m?排放浓度限值。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印发的《2015年广西火电厂、水泥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公司自备电厂2015年氮氧化物允许排放量为1722吨,而截至2015年7月2日,该公司自备电厂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已达1565吨,达到年允许排放量的90%。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该公司目前生产情况,预计至7月底,该公司自备电厂2015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超出年允许排放量。自治区环保厅责令该公司自备电厂限制生产1个月,在限制生产期限内的生产负荷不得超过设计生产负荷的50%。(( 童政  梁玉桥))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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