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法治化、市场化和长效化
2015年06月03日 8:48 4762次浏览 来源: 工信部 分类: 重点新闻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部署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办法制定工作,2015年5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在四川省成都市组织召开研讨会。会议由副司长辛仁周主持,司长冯飞作总结讲话。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四川等15个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产业政策司有关人员介绍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办法的背景、依据、主要思路和相关考虑,解读了淘汰落后产能办法(讨论稿)的主要内容。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利用经济手段倒逼低效产能退出的工作情况。15个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淘汰落后产能办法(讨论稿)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冯飞在会议结束时强调,淘汰落后产能进入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办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认真研究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处理好“条”与“块”、“粗”与“细”的关系,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办法的操作性和实效性。要认真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适应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标准体系,健全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的法治化、市场化和长效化。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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