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矿权审批改革打出组合拳

2015年01月13日 8:45 225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为方便探矿权人、提升审批效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三份文件,就加强探矿权科学管理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
  山东省《关于委托办理探矿权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将国土资源部发证以外的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等审批,委托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探矿权审批规范有序高效。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出让管理的通知》提出,探矿权设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要求,凡单独设置探矿权的区域,应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
  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探矿权出让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探矿权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探矿权合同书的主要内容、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探矿权价款的缴纳方式和出让期限、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有关情形,以解决此前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导致探矿权时间过长和“圈而不探”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勘查行为。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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