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出新规

2014年12月30日 9:18 25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四川省眉山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新规注重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手段的可操作性,旨在更好地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眉山经济发展。
  新规提出,市县出让采矿权之前,应在公告中提示风险,成交后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风险,颁证时在采矿许可证上载明风险;市县出让的采矿权一律实行年限管理,出让年限到期后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权人不得再行开采;从出让前矿业权设置方案和出让方案的编制、审批,到发布出让采矿权信息公告、底价确定和成交后的合同管理,再到开采过程中的标识牌公示和日常监督管理,都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
  新规还进一步明确了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以及矿山企业开采过程中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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