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严格依法履行矿业权审批登记

2014年12月19日 8:50 25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今年以来,丹东市国土资源局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和《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严格依法履行矿业权审批登记职责,确保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一是在采矿权审批登记中,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在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等规划禁止开采区的矿业权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二是严格矿业权的准入条件,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等前置条件的审查。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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