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暂行办法
2014年11月25日 13:55 5962次浏览 来源: 赣州市财政局 分类: 重点新闻
为加快赣州市稀土、钨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赣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最近联合出台了《赣州市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暂行办法》,对使用市内稀土、钨原材料生产的高端稀土钕铁硼(含毛坯)及稀土永磁电机和钨硬质合金及刀钻具产品按销售收入的5%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县(市、区)受益财政共同负担。
责任编辑: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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